【醫學美容】拆解透明質酸及肉毒桿菌毒素風險 莫樹錦:不折不扣需經醫生處理藥物

醫生診症室

發布時間: 2021/11/25 11:34

最後更新: 2021/12/14 16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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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種產品同屬一間美國大藥廠,是不折不扣需經醫生處理的藥物。

在中環港鐵站遇見大美女,她笑容燦爛地說:「自信光彩,閃耀綻放。」十分搶眼的廣告牌,當然是推廣美容產品,這點絕不奇怪,化粧品廣告比比皆是,醫生覺得愕然的,是她所推廣的是醫療美容產品,三種藥品應由有經驗醫生作皮下注射,包括有Botox(肉毒桿菌毒素)、Hyaluronic Acid(透明質酸)和Deoxycholic Acid(去氧膽酸)。

Botox不用多說,錯誤注射可引起嚴重不良反應;Hyaluronic Acid毒性不高,但對癌細胞生長仍存疑問;Deoxycholic Acid源自膽汁,有局部溶脂能力,小量注射可有瘦臉功效,但其毒性可能對肝膽有影響和有致癌風險。三種產品同屬一間美國大藥廠,是不折不扣需經醫生處理的藥物。

既然市民不能直接購買,為何向平民百姓大賣廣告?在香港,理應不能以廣告形式推廣藥物使用,為何美容藥物又能得以豁免?前者原因很明顯,市民知道有藥品的存在,便會要求醫生使用,是典型Direct-to-consumer(直接面對消費者)的推廣手法。

按香港《不良廣告(醫藥)條例》(Undesirable Medical Advertisements Ordinance)第二三一章,藥品廣告不能聲稱對某種疾病有效用,或對某疾病的病徵有作用,或可以減少某疾病的病發率,指引很清晰;但只是醜樣不是病,或應說想變美麗些也不是病,既不是疾病,便不受這法例監管。

未知廣告上的美女,有否使用這些產品?不過,到底是天生麗質抑或人工改造,這並不重要;最重要是,找到有能力、有經驗、有良心的醫生,評估使用藥品的好與壞後,才決定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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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文刊於《經濟日報》,原題為「變美不是病」

撰文 : 莫樹錦 腫瘤科權威專家